北京官員十個月內三次到廣東,他們是否持有流動人員暫住證,這是鄙國機密。不過,各城市為外來居住者設立名目繁多的阻撓,那是和尚頭頂的虱子——明擺的事。城市官員為外來居住者設下的阻攔眾多,我列舉幾個,有居住難、求職難、入學難,還有生育難、分娩難。
一般人認識中的外來居住者遇到的懷孕、分娩阻力,常常是付費能力低下,無法支付產科服務。2007年北京李麗云如果有經濟能力進行完整的產前檢查,也許之後肖志軍拒絕在手術通知書簽名這件人倫慘劇就不會發生。現在地方政府已經為經濟困難人士提供分娩資助,平窮導致生育質量下降的事件慢慢減少,而更多情況下,一胎政策阻礙“外來居住者”如愿以償,這是又一個被媒體回避的現狀。
打著優生優育旗號,強勢實行一個小孩政策,這是政府滅絕國民意愿的剛性做法,那些入籍外國的影星、優材、外逃貪官不受任何影響。普通居民為了多生一個,要向政府繳納10余萬元,最後這筆“自愿繳納的資金”去向不明不白。外來居住者實際上就是各人口里說的流動人員,他們要是有能力罰錢了事、生多一個的話,留在鄉村就行了,用不著到城市奉送勞動力和金錢。
外來居住者在異地分娩,先決條件是要取得某部門的容忍。這個部門權利至高無上,執行計劃生育國策,容忍你,你就可以在公立醫院產科分娩,獲得出生證,成為鄙國合法公民。不容忍你,你的下一代永遠不會在鄙國存在,沒有出生紙、戶口本、學歷證明、醫療保障等法律證明。
政府部門、企業的雇員懷孕、分娩情況由某部門監管,實行官場、經濟兩手同時控制,大約10年前還保留著三更半夜拍門找孕婦的突擊檢查手段。外來居住者沒有雇傭關系的,某部門就通過容忍紙加以調查、跟蹤,醫院一旦發現未持有生育容忍證明的女性就診,就要恪守職責予以登記,否則就問責追究。學校、工商、派出所為強勢,凡沒有婚育、計劃生育容忍證明的,一概拒絕服務。這些都是逼迫城市外來居住者老老實實只生一個的辦法。
意愿從來都不是可以消滅的,不可名正言順地分娩第二個孩子,他們就選擇無牌產科。這是另一個世界的生活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