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這種缺乏安全感來自於多年前的一場車禍經歷,那個魯莽的司機在閃避一輛路邊出來的小車時,將steering wheel一扭,碩大的機車就就頭沖到田裡。20年前這裡還是一片郊野,快速路的路面和路基高度相差約有1米,這種汽車失控的後果同樣好可怕,幸運的是我無穿無爛。
這20年汽車製造業有了好大提升,汽車的被動安全系數亦都有大幅提高。不過,珠三角一帶車水馬龍,toll way的車道中,長途巴士與前一輛車距離不足20米,那也是很常見的事情。高速公路車輛前進速度一般都有100kmh,20米不過是1秒鐘的行程,突發事件下絕對無法避讓。
所以我一直抗拒搭巴士,即使是市內行駛的公營巴士,我們也可以間中從新聞中得知兩車對撼的慘劇。
時時將深港融合掛在嘴邊的貴市官員,在香港政府多種措施保障路面公共運輸安全性後,一直按兵不動,未去面對巴士超速問題。市內幾間巴士運營公司,使用傳統派單方法管理司機薪酬,誰人出車多,此人收入就會高漲。落後、原始的計件工資,逼使巴士司機在有限的工作時間內多開幾轉,造成深圳公共汽車超速、礙道等危險駕駛行為。深圳交通部門安於做和事佬,只要巴士司機不發起工業行動,放任巴士資方、勞方內耗,結果乘客遭殃。政府官員樂於紙上談兵講演深圳通、八達通收益分成,從不為在巴士內安裝超速警告器和自動限速裝置勞費心神,永遠執輸行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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